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挂黑龙江省疫苗检查中心牌子,隶属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生产、经营中合规性、符合性技术检查及技术审评等工作;承担疫苗生产、经营(配送)的技术检查等工作;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检查和审评技术支撑。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4.年龄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9日(含)至2007年6月18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即1984年6月19日(含)后出生。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招聘公告在龙江先锋网(网址:、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19日8:30-6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同时按照《公开招聘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凡弄虚作假、不诚信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18日(含)。笔试结束后,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龙江先锋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5年6月19日8:30-6月26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19日8:30-6月27日16:00期间(以汇款时间为准)汇款到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汇款时间凭证。汇款时务必注明“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如未按要求进行备注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如需获取缴费收据,请在缴费时一并注明,笔试结束后,可在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收据;缴费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需缴费收据请与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01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龙江先锋网笔试时间通知,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联系。

  除01岗外,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01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01岗位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设综合能力测试一门科目。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政策性加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龙江先锋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由本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能力和业务素质等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01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02岗位、03岗位)=(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2.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体检或考察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是否进行递补由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本人方可提出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等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建议在【哈尔滨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事业单位】,获取完整公告,联系方式、报名表、附件下载等。

  本次计划招聘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7名,具体条件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二)》。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具备适应高等院校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4.年龄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26(含)周岁以下,即1998年6月19日(含)至2007年6月18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为30(含)周岁以下,即1994年6月19日(含)至2007年6月18日(含)期间出生。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材料》(附件2)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名均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18日(含)。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或信息不全、内容有误等问题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相关部门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满足岗位要求情况并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查结果。

  3.现场资格复审。学校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应聘岗位所需知识、能力等。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笔试通知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发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计划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通知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予聘用。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临床内科医生1名,口腔科医生1名,内科护士1名。

  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8年以后(含2018年)毕业生还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急诊急救工作经验者优先。

  1.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方式投递简历,邮箱报名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投递邮箱:n,邮件上传材料:联系方式、个人简历(pdf格式);身份证、统招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2.如实填写《南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链接)后发至邮箱里。请确保所提供应聘信息的线.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16时30分止。

  1.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方式投递简历,邮箱报名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投递邮箱:n,邮件上传材料:联系方式、个人简历(pdf格式);身份证、统招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2.如实填写《南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链接)后发至邮箱里。请确保所提供应聘信息的线.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16时30分止。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一般为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3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即1984年6月23日(含)后出生。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已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至先锋网附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照片须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在《公开招聘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部分向招聘单位说明。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报名表》的诚信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10日(含)。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9:00--6月28日9: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45元。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不收费。报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汇款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16:00,汇款转账留言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例:张三+XXXXXX。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缴费时未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错交考试费到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以转账时间为准),视为报名未成功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2)收款单位: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账号:7453,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

  (3)收款单位: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账号:1811,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革新支行,咨询电话;

  (4)收款单位:黑龙江省京剧院,账号:06822,行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咨询电话;

  (5)收款单位: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账号:7329,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

  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研究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及时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同意可改报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按时打印(领取),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为1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通知和加分审核通知,笔试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岗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招聘单位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卷面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部分岗位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各占面试部分成绩的50%)。面试通知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布。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实际需求由招聘单位选择递补或不递补。递补时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哈尔滨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事业单位】,获取完整公告,联系方式、报名表、附件下载等。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并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此次计划招聘300人,共设31个招聘岗位。其中,勤务辅警岗30个,共296人;文职辅警岗(财会岗)1个,共4人。勤务辅警岗实行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并应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财会岗主要负责经费预算、管理、核销等工作。工作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区,具体详见《2025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及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须以PDF格式上传。涉及上传多项证明材料的,请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由省公安厅进行审核。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或者未按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各岗位报名的情况分别于6月23日下午14:00;6月24日上午10:00、下午14:00;6月25日上午10:00、下午14:00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下同)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公布。

  2.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应当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须下载打印签名后,以PDF格式上传)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蓝底或者白底;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须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如:张某某23100****)。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个人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25日下午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申请材料有误或者缺失的,应当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期间补充并重新提报,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主要以报考者填报信息为依据,报考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填信息由省公安厅在资格复审时对进一步核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在2025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个人报名页面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等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成绩将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涉及加分情况将会给予注明,报考者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个人报名页面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岗位拟排名。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对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体能测评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查报考者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包括入伍审核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提示: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者属于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涉及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

  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并于测评当日提交。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将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

  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发布,同时发布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事宜。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向省公安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辅警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报考者。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公安厅提出,由省公安厅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组织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上岗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