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国家赋予农民的福利性用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基于此特性,宅基地的交易并不像商品房那般自由,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否则无法获得合法的产权证明。

  然而,若村民已拥有一处宅基地,或已将原宅基地出售、出租、赠与他人,则通常无法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许多人存在误解。实际上,宅基地本身不可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继承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若继承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则继承的宅基地在房屋灭失后无法重建,村集体有权收回。

  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包括农民的房屋。此为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即使购买也无法办理合法产权登记,存在极大的政策风险。

  各地对农村宅基地房屋层数规定不一,但通常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300㎡以内。若建得过高,可能影响后续的确权登记。

  若宅基地历史悠久但缺少正式审批文件,村委会可出具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补办确权登记。但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的,可能面临拆除风险。

  小产权房因缺乏合法的土地审批手续,无法办理产权证。购买小产权房可能面临拆除或无法确权的风险。

  在“合村并居”过程中,原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保持不变。若涉及土地调整,需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村民权益不受损害。